【本文来自《仅仅因为这点,致1死2伤的醉驾男子由全责变主责,你们觉得对吗?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害的定责方面,我的个人感觉是一言难尽。前几年一位亲人雨夜骑电瓶车走斑马线过马路,过了道路中线之后偏离了斑马线,斜着到对面的路口,这时被一辆速度比较快的车子撞了,当场昏迷,到医院之后的几天就有一些人员多次扫楼来沟通,说只要授权,就可以帮忙拿到多少赔偿云云。我们拒绝了,找律师去处理。后来到交警那拿定责认定书,结论是与对方负同等责任,当时签字的时候还在犹豫是否签,在场的交警语气很不耐烦,催着快点签。在上庭之后,法官改成负次要责任,虽然拿到了伤害相关赔偿,但承担了车辆修理费用的40%,总费用要高于之前扫楼人员开出的费用不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