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来自《新潮观鱼:橘子海乐队称华为侵权,法律上站得住脚吗?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华为的橘子海是配色。如果这个配色是模仿自然界的色彩,而不是已经作为商标使用的色彩搭配,或者作为艺术作品的色彩和图形结构,那么应该很难构成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。
从实际色彩来看,是橙色过渡到蓝色,与橘子和海两个名词给人印象中的色彩相似,也可以理解为海面映照成橙色时的海洋和蓝色天空。并不依赖第三方构建联想的链条。
看上去更像乐队蹭华为的热度。
至于双方此前的合作洽谈,有一个简单且符合商业逻辑的猜测。华为主推橘子海配色,恰好有一个有一定名气的乐队也叫这个名字。二者所在行业完全不搭边,那么搞联名合作属于共赢,华为可以赋予这个配色更多文化内涵,提高逼格。
没谈成大概是华为觉得乐队商业影响力不匹配要价。然后这边没谈成,那边产品发布了,鸭子从乐队的锅里飞了,所以乐队的反应也符合常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