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来自《儿子在美国、夫妻月入2万被列为困难职工引质疑,官方回应称只是初筛,你怎么看?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我说一句公道话吧!
每年,单位都会缴纳工会费到总工会那里,总工会有个困难职工救助这个政策。
这个困难职工,只是在单位内部评比的,包括在本单位的退休干部等等。
评比的事项有很多,分为深度困难职工、相对困难职工和意外致困职工。具体如下:
一是深度困难职工标准:家庭收入扣减因病、因残、因学等刚性支出后,人均纯收入 ≤ 当地低保标准。特征:生活极度困难,通常已纳入或接近政府低保边缘 。
二是相对困难职工标准: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及必要就业成本后,当地低保标准 < 人均纯收入 ≤ 2 倍当地低保标准。特征:收入略高于低保线,但因大病、教育等大额支出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 。
三是意外致困职工标准:因突发事件、意外伤害、患重大疾病,在获得赔偿、保险及社会救助后,生活仍暂时困难。收入限制:原则上家庭人均纯收入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.5 倍 -3 倍(各地执行略有不同),且致困费用需达到一定额度(如部分省份要求自付费用超 3 万元)。
其文章属于第三类。
基本上每个单位都有名额的,比如2-3个,然后进行初筛,把符合条件的先进行登记。后面会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。最后报总工会进行审核把关。
这钱是每个单位每个职工扣的,不会存在占用其他民生保障资金。还存在一票否决的情形。
所以,那些说退休就捞一笔什么鬼,那倒不存在。
不信的可以在全国总工会网站自行搜索吧。
另外,某一群人戾气不要那么重,看到工资2万多的,就开始指桑骂槐什么的。我们这有个处级领导干部,退休后到手工资就一万五了。两个退休干部工资2万多也不算多,毕竟是省厅级部门呢,万一有什么病症需要自费十多万,也没谁能出得来,而且别人没退休没病的时候,其他同事评困难职工,他也出过力的。再说,别人孩子出国,不代表就是汉奸,就是润人。一群人拿这事说事没必要。
有一说一,我看工作人员登记,没啥毛病。最后评不评得上,那还是得对比才行。